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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11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考核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1-4-4 17:05:17    编辑:盐湖阳光农廉    录入:盐湖阳光农廉    浏览次数:
运农经发[2011]4号
各县(市、区)农经管理中心、芮城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从2011年开始,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以下简称土地流转)纳入到对各县(市、区)政府工作的考核范围。各县(市、区)农经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争取人员和经费,保障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现将《2011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1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考核办法》
          2、《2011年运城市农村土地流转任务分解表》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1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考核以流转实绩考核和管理服务工作考核为主,实行百分制考核,基本分100分。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成绩。
    (一)土地流转面积(40分)
    1、完成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计30分,比目标任务每超5个百分点加1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完成率计分。(2011年目标任务表附后)
    2、土地流转合同计10分,土地流转合同规范、手续齐全计10分;合同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不计分。2011年新增土地流转全部通过乡镇服务大厅签订合同、鉴证合同的加3分。
    (二)县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设(20分)
    1、县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大厅的计3分,没有建立的不计分。
    2、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大厅有牌子的计2分;没有挂牌的不计分。
    3、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大厅有固定办公场的所计2分,办公硬件设施齐全计2分,办公场所整洁计2分,缺一项扣2分。
    4、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大厅有专职人员3人以上的计2分,少一人不计分;有专项工作经费的计2分,没有的不计分。
    5、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大厅开展土地流转服务、指导工作的计5分,未开展的不计分。
    (三)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设(40分)
    1、乡镇全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大厅的计10分,缺一个扣3分。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大厅有牌子的计3分,没有挂牌的不计分。
    3、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大厅有固定办公场的所计3分,办公场所整洁的计2分,缺一项不计分。
    4、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大厅电脑、电子屏、档案柜、合同管理软件等办公设施齐全计10分,缺一项扣1分。
    5、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大厅有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的计3分,少一人扣1分;有工作经费的计2分,没有的不计分。
    6、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大厅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工作计5分,如发布流转信息、指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省农业厅监制的土地流转合同、将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录入到电脑、土地流转档案有专人专柜管理等,少一项扣1分。
    7、各行政村有土地流转信息员的计2分,没有的不计分。
    二、考核程序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农经管理中心安排,及时上报农村土地流转各项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市农经管理中心将定期对各地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主要依据。
    (三)年终将依据各县(市、区)上报的信息和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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