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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农村经济管理中心合同站
职能 职 责
1、对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进行规范、签订、鉴证,严格农村机动地管理。
2、对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进行调解和仲裁。
3、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审核登记、颁发,撤证登记。
4、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5、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运城市盐湖区农村经济审计站
职能 职 责
依据《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审计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
1、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业和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等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计。
2、对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惠农资金、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对农村干部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群众反映的农村财务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运城市盐湖区农村财务管理站
职能 职 责
依据《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工作。
1、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委托代理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2、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额资金使用程序进行监管和审核。
3、对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4、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5、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6、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