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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维护农村集体利益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1-3-11 21:21:06    编辑:盐湖阳光农廉    录入:盐湖阳光农廉    浏览次数: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维护农村集体利益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近年来,特别是自镇街行政区划调整以来,山东省高密市夏庄镇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村集体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着力点,以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落脚点,切实加强了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认真实施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进一步深化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保障了农业农村工作正常开展,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做法是:
    一、正视农村集体经济在改革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强化对“三资”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和保障村级工作运转的重要物质基础,经营管理成效与农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同时也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领域。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逐步取消了农村统筹提留,2004年以来的农村土地承包完善工作,又使得农村土地承包费大大减少,这些变革削弱了村级经济实力,为农村的发展带来了极大困难,加强“三资”管理显得尤为必要。同时,2007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各村集体经济管理基础差别较大,有的村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到位,“三资”管理出现了若干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部分村“三资”管理台账制度不完善,对集体资产资源多年来没有进行过清查,有账无物、有物无账、产权不明的问题较为突出,闲置浪费、平调挪用、无偿占有占用问题时有发生。二是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力。特别是在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和处置方面,不民主、不公开,造成了集体利益的流失,个别村干部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在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过程中,采取压价发包或低价出租,造成集体收入严重流失;在资产购建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过程中,不进行招投标,浪费侵占集体利益现象严重,质量也难以保证。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削弱了村集体经济实力,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已成为引发农村各种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的重要因素,影响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与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大局极不适应。对此,我镇高度重视,每年要召开专门的农村经营管理会议,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并及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委政府包片成员任副组长,经管站、财政所、纪委、信访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管站,由经管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三资”管理的日常指导、服务和监督等工作。同时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从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入手,对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资源的管理方式、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创新,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规定》、《关于实行农村集体财务代理工作的意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细则》等文件。在此基础上,全镇90个村一套模式全面推开“三资”管理工作。
    二、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具体操作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管理基础。2007年镇街行政区划调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农村会计队伍建设,先后举办各类业务培训26次,调整不合格和退职人员47人,农村会计人员由镇经管站全部实行聘用制。镇级依托经管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和招投标服务中心,投资200多万元,建起了服务大厅,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档案橱柜、空调等办公设施,建成了设备齐全、服务优良、电算化程度高的办公场所。配套完善的硬件,为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是规范有序开展工作的基础,基于这个考虑,针对资金管理,规范了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票据管理、现金管理等制度;针对资产管理,健全了资产清查、资产台账、资产评估、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产经营等制度;针对资源管理,建立了资源登记簿、公开协商和招投标、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集体建设用地专项管理等制度。并把制度建设以及落实情况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是以代理制为平台,切实抓好集体资金管理。自2007年行政区划以来,我镇积极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把它作为深化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来对待。不断完善农村财务代理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使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起到了规范农村财务、化解债权债务、规范村务工作、保障村级正常运转的作用。截止目前为各村回收农户欠款780多万元,化解债务310万元,全镇代管资金余额为430万元。对于村级集体资金,全部交代理中心实行双向管理。镇财政应拨付到村的财政补贴资金、转移支付、征占地补偿等,全部由财政所直接拨付代理中心。村提取资金时,必须填写资金提取申请报告,附有开支预算,经包片领导、分管领导、镇长签字,由代理中心把关支付。
    四是做好资产清查,全面掌握各村家底。清查摸底工作是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清查资产、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的步骤,近年来全镇随同村两委换届已组织了3次农村集体资产大清理。由经管站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对全镇所有村的资金、资产、资源项目进行清理清查,澄清各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通过资产清理,追回集体流失资产246万元,回收放弃管理的土地资源88宗,理顺集体经济合同594份,从而增强了村两委管好集体资源的信心。
    五是深化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全面推行招投标制度。为解决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过程中不规范、不公开、低价发包、优亲厚友,集体利益流失严重,时常发生干群矛盾的问题,我们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村集体经济严重薄弱的现实状况,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转让过程中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过程中积极探索招投标机制,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发包,增加村集体收入。镇上设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制定了相关文件。对于集体树木、房屋等资产承包出售;集体各类土地承包租赁;绿化工程、村委会办公场所建设,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社区设施建设等工程建设的发包,全部纳入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我镇坚持七步走:即立项、审查、报批、确定标底;制定招标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申请和资格审查;召开招标会议;签发中标通知书和签定合同书;张榜公示中标结果。实行招投标制度,民主决策又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凡是集体重要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都必须经村民大会通过,村文书对会议情况程序都详细做好记录,与会人员签名后存档。自去年实施招投标办法以来,先后有46个村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近50次,涉及金额1890万元,村集体增收530多万元,节约支出278万元。如西李村拍卖老村委办公室,村两委干部当时连3万元都不敢想,结果通过招投标卖了6.5万元;东流口子村集体12间闲置房屋,村里议定标的额12万元,后来镇招投标中心经过分析,将标的额上调到15万元,最终拍卖了23万元。王家官庄村通过招投标方式硬化村内大街20000平方米,中标价格为每平方米47元,比实行招投标办法之前的普遍市场价格降低8元左右,总计节约资金16万元。农村财务管理中心还积极监督管理各项财务公开工作,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促进了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
    三、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今后我镇将认真落实全市转变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式和体制的要求,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在全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五化一转变”,即组织网络化、产权明晰化、监督多元化、运行阳光化、管理信息化。主要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领导。继续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列为镇党委政府在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经常研究,加强领导,加大措施,完善体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改革创新,加快发展。
    二是继续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化财务公开。
    三是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要进一步总结全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验,加强管理,促进规范运行,切实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也以此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
    四是在稳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强化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搞好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全面实施合同化管理。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规范,建档管理。
    五是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要按照《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深化审计内容,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进行重点审计,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土地补偿费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农民负担等专项审计。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总之,我们将借助这次现场会的东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制度落实,不断健全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提升“三资”管理水平,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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