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现代设施农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盐湖区农业示范园区涉及14个乡镇,总面积达2万亩,盐湖区农经中心针对实际及时制定有关土地流转的具体要求和通知,全力为盐湖区建设现代设施农业保驾护航。
为适应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加强土地流转的指导和协调工作。首先,从机构建设抓起,要求各乡(镇、办)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分管经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经管站站长担任。各村也要成立村土地流转服务站。
(一)乡(镇、办)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负责本区域内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一是贯彻落实区、乡(镇、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指导本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二是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政策咨询;三是负责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搜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提供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四是指导和督促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负责土地流转合同登记、鉴证、变更、备案,整理和保存土地流转档案资料,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五是监督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调处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本村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工作。一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协调本村农户.的土地流转工作;二是负责承包户与受让户土地流转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三是负责搜集和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并将信息汇总报乡(镇、办)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四是负责提供流转合同文本,督促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登记保管归档;五是负责土地流转合同双方的纠纷调解工作。
为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区农经中心又在全区范围内制定统一合同文本,并将合同文本样书送达每乡、每村,明确要求承包方与受让方必须按照区统一印制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的合同文本,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为了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全区的农村土地流转进展情况,区农经又加强了流转合同的登记管理工作。
我们盐湖区农经中心,在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工作上,针对性的开展了统一文本、统一年限、统一登记、统一管理,明确流转主体的方法,通过采取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使农民群众在土地流转、示范园区建设等方面吃了一颗定心丸,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创业增收和响应政府号召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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