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财政局
关于建立实施农村财务管理答疑纠错监督
制 度 的 意 见
(运盐农经字[2008]第3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和中央2008年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要求,结合我区农村实际,决定在实施农村财务“11211”管理机制中建立答疑纠错监督制度,强化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促进我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现就建立答疑纠错监督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对建立答疑纠错监督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从2007年起,我们在全区全面实行农村财务“11211”管理机制,维护了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审批权和村民对村集体财务的监督权、知情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民主化进程。广大基层干部也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下,只有依法办事,用公开、民主的方式解决农村的各种问题才是正确、有效的途径,采用公开、民主方式工作的干部才是合格的农村干部。但是从“11211”农村财务管理机制运行情况来看,大多数村还存在着重公开,轻反馈问题。虽然公开了财务,但是公开后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仍不能及时反馈,没有真正起到公开的目的,造成村财务虽能及时公开,但群众还是因民主决策和监督权力没落到实处而时有上访。财务公开是推进民主管理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与财务公开相比,民主管理内容更丰富,涵盖面更广,其广义上的内容应包括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因此,真正的村民自治就是让老百姓行使参与、管理、决策村务大事的权利。广大农民群众是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主体,群众关心不关心,支持不支持,能不能参与进来,是决定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能否取得成效的根本因素。衡量一个村的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否扎实,是否深入,关键要看农民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而建立答疑纠错监督制度就是给村民提供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参与村务管理的平台,让村民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立答疑纠错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强制性的答疑纠错例会制度。财务公开后各村必须定时召开答疑纠错例会,原则每月一次,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召开或减少例会次数。答疑纠错例会由村、支委主持,民主理财组成员、党员议事会及村民代表参加。答疑纠错例会上提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直接沟通,把疑虑消除在对话中,把矛盾化解在萌牙状态。要创造性把答疑纠错例会贯穿于“11211”农村财务管理机制运行的各个环节中,对一些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如新农村建设搞工程、建企业以及村里因资金紧张要举债等,事前要让群众知道,事中要让群众参与决策,事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开。对在答疑纠错例会上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项坚决予以纠正。
(二)设立意见箱。各村委会及各居民小组都要在财务公开栏旁边设立财务意见箱,意见箱钥匙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保管,财务公开后要及时打开意见箱搜集群众意见并分类登记,同时将意见反馈给支、村委,由村负责人向群众答疑,并纠正错误。
(三)设置答疑服务电话。各乡(镇、办)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要设置农村财务答疑服务电话,在财务公开时要同时公布乡(镇、办)服务电话。财务公开后,各乡(镇、办)要由专人负责接听电话,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好记录,能在电话中解决的要当场给予答疑解释,并在各村举行答疑纠错例会前及时将群众对财务问题的来信来访反馈给各村委会。乡(镇、办)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在接听电话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时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对举报人打击报复。
(四)建立答疑纠错档案。各村委会召开答疑纠错例会时,对群众在例会上提出的疑问及处理情况要详实记录在案。同时加强答疑纠错的归档管理,答疑纠错档案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毁弃。
三、强化对答疑纠错监督制度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各乡(镇、办)经管站和各村委会要根据意见要求,结合自己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答疑纠错监督制度。要站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的高度,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实行答疑纠错监督制度作为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确保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办)经管站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村检查答疑纠错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参加重点村的答疑纠错例会,进行指导,还要结合财务复审推进各村的答疑纠错工作。
(三)各乡(镇、办)会计核算服务中心要把好农村财务的核算、记账关,对群众在财务管理中反映的具体业务问题,耐心解答。
(四)区农经中心每年要进行两次村级财务公开大检查,检查时要对各乡(镇、办)答疑纠错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那些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强烈而村干部不及时纠正和不按时召开答疑纠错例会的,区农经中心要进行重点审计,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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